最早关注光污染,是从高楼的玻璃幕墙开始的,然而近些年,在沈城繁华都市的街头,一些跳跃着“抓”人眼球的大型广告屏,却让人“眼晕”。
尤其是开车的市民,当人眼遇到瞬间强光刺激之后,甚至出现了短暂的“脑空白”,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1月8日,沈阳市政协委员肖宏建议,能否适当降低LED广告屏的夜间亮度,来避免交通安全隐患的发生。
第一棒委员建议
应降低LED广告屏夜间亮度
“白天这些LED广告屏并不显眼,但是到了夜间,发出的光芒很容易让人眼花缭乱,特别是对于汽车驾驶员,强光很容易造成驾驶员的短暂“失明”,虽然时间很短,只有1~2秒钟。”政协委员肖宏介绍,随着沈阳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,近几年LED广告显示屏的使用逐渐增多,这些广告面积大,亮度高,而且多数设置在繁华街区路口楼体上。
在肖宏看来,这短短的1~2秒钟,能够导致驾驶员在通过LED广告屏后无法看清前方的道路交通情况。肖宏建议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些LED广告屏进行调整,适当降低在夜间的亮度,避免对交通安全产生不良影响。
第二棒记者调查
LED屏太亮晃眼睛开车危险
1月8日夜间,记者走访了10多处大型电子显示屏,崇山路辽宁中医康复中心、青年大街中山路西北角、青年大街万象城、青年大街展览馆、青年大街文化路立交桥、三好街南湖剧场(2块)、马路湾东宇大厦、沈阳站、沈阳北站等10处电子显示屏。
在夜间,这些显示屏大都在5平方米以上,工作时特别亮,附近马路被照得跟白昼一样。很多行人表示,城市中有这样的大屏幕确实显得很美很气派,而对这夜间的“美景”,很多司机却表示出不满。
“吸引人注意力,开车路过时,这么亮,不自觉地去看看,我是新手,看完后有时眼睛发花,觉得特别慌乱,后怕。”新手司机王先生说。
“晚上看这大屏幕感觉有点晃眼,确实存在着隐患。”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表示。
据显示屏生产厂商估计,目前沈阳市内五区有大显示屏100块左右。
光污染引发的白内障发病率高达45%
目前,光污染已经成为继水污染、大气污染、噪声污染、固体废物污染之后的第五大污染,直接威胁环境及人类的健康。
眼科专家介绍,光污染可干扰大脑中枢神经,导致神经衰弱,使人头昏心烦、失眠、身体乏力等,并引起视力下降,由光污染引发的白内障的发病率高达45%,破坏人体正常生物钟。
长期受这些灯光产生的紫外线照射,还会诱发血压升高,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。
第三棒政府部门
以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为标准
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,我国一直处在“光污染”环境立法的空白点。
据环保人士介绍,作为一种新生的污染源,光线到底会产生多么严重的危害性,应该有具体的数字指标,然而这些东西在环评中也都是空白的。所以,如果将光污染加到对建设项目的实际环评当中,由于缺乏标准和技术支持,环保部门现在还无法操作。
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大屏幕安装位置进行审核时,目前只依据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以及不影响周边市容环境为标准。如何界定光污染是最大的难题,针对市民投诉,只能要求商家尽量减少扰民行为。
对此,环保专家说,能否通过确定“光环境功能区划”做法,或是通过民意征集,来确定电子屏导致的“交通光污染区域”,在监管管理上增加新内容,并由相关部门对 电子屏做出适当的调整。
第四棒市民声音
晚上睡觉时最好能关闭
61岁杨秀环女士:现在的大屏幕太亮了,晚上睡觉都得挂上窗帘,挂薄的还不行,光还是能照到卧室,得挂厚厚的窗帘,真影响睡觉啊。
29岁刘琦先生:每天上早班,前一天晚上8点左右就要上床睡觉,这灯光太影响睡眠了。建议在人们睡觉时就把它关闭,最好定9点以后必须关闭。
50岁季女士:LED广告屏不要太大声、太亮,影响人休息。
43岁曹先生:马路湾的LED屏,正好在信号灯上方,在晚上开车路过时很晃眼,瞬间眼睛不舒服,太危险。应规定这种LED屏远离信号灯。
33岁李女士:晚上应该规定一个时间关闭LED屏,既不影响居民休息,也不给司机造成困扰。
法规链接
商家牌匾电子显示屏不得超5平方米
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《沈阳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定》对电子显示屏、楼顶牌匾、安装审批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增补和修订。
《规定》要求商家牌匾的电子显示屏面积不得超过5平方米,同时电子显示屏应当设置在牌匾设施以下,且做到比例协调。禁止利用玻璃窗、玻璃幕墙设置各类牌匾、标识或者电子显示屏。电子显示屏的内容只显示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及内容,不得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。